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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事業構想!

     想執行new business idea,但未通!想既然無法在interush拉人發展組織,改如王永慶作法,一切叫人做,底下做事賺錢的人數多起來,賺錢就自然滾滾而入,不要事必親躬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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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nterush給會員的好康!

      公司的線上廣告收入之半,每年都會分發給會員,世上任何其他IT公司,或任何企業,有這樣的分紅計畫嗎?絕無僅有!IPO股票給會員,也只有Interush公司了!3600/,10800/月的定期定額投資,不僅有基金的投資報酬,還有價值六千元的語言學院、二萬元的Phytter電話、三個部落格和網站、值幾萬元的視訊會議、無價的傳真/私人秘書,更有公司所有廣告收入之半分紅、IPO上市股票、組織奬金,免費教電腦和電子商務,那有任何投資或任何事業,有這麼好康的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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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nterush怎為會員賺大錢?

      會員招商來的通話費,以及電子商務廣告費,40%的傭金是永遠的!二個老闆很有錢,絕不會倒,更不會落跑!二位都有最賺錢的經驗記錄,那些新創業老闆有如此輝煌的可靠成就和實力?一單位入會,PSP才有5000,但若三單位入會,則可得45000,九倍之多,所以我都叫人以三單位加入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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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nterush不吸金且有能力為會員賺大錢!

      李智龍OPP, Interush參與在全紐約發卡數五千萬的Capital One Wall Street封街廣告(中信發卡數才二百萬),不囂張嗎?九功格的公司標章在賽車上,金主不會看到想投資嗎?贊助NASCAR賽車,發很多錢,若不上市,或若是吸金公司,幹嗎花大筆錢去廣告賽車?公司都打了這麼多大筆錢的賽車及公益廣告,還有假的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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迅聯網會員的權益!

      Interush迅聯網公司所提供的組織奬金,B88C廣告和售網話傭金的短期收入,虛擬股票選擇權之換現之中期收入,以及PSP公司廣告利潤分享之長期收入,在在皆保障會員的權益,都是舉世無雙的創舉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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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複課稅的問題!

      所謂「重複課稅」,應只指公司與公司之間的股利所得課稅問題。但台灣所得稅法第四十二條已明文規定:「轉投資收益免稅」,故已無「重複課稅」的問題。

      至於公司與個人股東之間,所謂重複課稅,實質並不存在,因係屬不同的權益主體,不應該視為有重覆課稅!歐盟已不認定有「重複課稅」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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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意假有情的政客!

       有些政客為了財團而打著為人民著想的招牌,立法兩稅合一,實際上只為自己和財團謀福利,而不是為全民謀利益! 因為每減1%的稅,或許一般人一年可省了1千元的稅,但是對有錢人而言,卻是上百萬千萬到上億元的利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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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改應重視輕稅與競爭力!

      採行兩稅合一制後,勞動者稅負加重,而不勞而獲的股利卻給予過分租稅優惠。應該廢除兩稅合一,順應國際租稅改革潮流,每年可增加一千億元以上稅收,這就足夠再提高免稅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,還可以調降最高稅率40%至2010%的目標。這才是對勞動者輕稅,讓貧富差距縮小,也才能讓台灣邁向輕稅與提高國際競爭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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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不敢輕率實行兩稅合一!

      1986年美國總統雷根進行租稅改革時,「兩稅合一」的主張和呼籲,甚囂塵上。當時,國際知名聯邦所得稅法大師哈佛大學教授史坦利.沙瑞曾警告過:兩稅合一這個新制度要謹慎提出,以免為幕後推動「合一」制的利益團體所利用。後來美國就不敢冒然實施兩稅合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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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止二稅合一可以提升國際競爭力!

      廢止兩稅合一,不但可以大幅度減輕勞動所得者租稅負擔,讓貧富差距縮小,更能讓台灣稅制邁向輕稅,從而提高台灣的國際競爭力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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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除二稅合一可以減少勞動者的稅負!

      採行兩稅合一制後,對於不勞所得的股利,給予過分租稅優惠,相對地,勞動者的稅負就變得沉重。應該順應國際租稅改革主流思潮,廢除兩稅合一,就可以每年增加一千億元以上稅收,這個財源就可供提高免稅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,且可調降最高邊際稅率四%至如同香港十七%或新加坡廿%為目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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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國家已廢除兩稅合一,而台灣卻在實行!

     到二○○七年,歐盟二十七個會員國中,已無人採行如同台灣的「兩稅合一」制。美國、荷蘭、香港以及東歐十國,也都不敢實施。兩稅合一制對國計民生而言,是一隻毒蛇猛獸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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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稅合一造就有錢人免繳很多稅金!     

行政院主計處將年收入192.6萬元以上者,即列入最高所得組別,則九十五年度年所得在192.6萬元以上戶數僅占全國納稅單位的2.6%,但其領取的股利可扣抵稅額,卻占全國可扣抵稅額總額的50%。若以今年上市上櫃公司發放現金股息高達一兆三十九億元估算,九十八年度全國股利所得可扣抵綜合所得稅的稅額,高達一二三億元,尚不包括股票股利可扣抵稅額在內。

採行兩稅合一制後,勞動所得者的稅負變得很沉重,凸顯不勞所得的股利,給予過分租稅優惠。造就有錢人免繳很多稅金,使有錢人更加有錢,低產階級者更加貧窮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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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稅合一的弊端!

      以九十五年度為例,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資料顯示,年所得一千萬元以上的最高所得納稅戶,僅占全國總納稅單位的千分之一,但因其68%的全年所得係來自於股利,又因股利所得所含的營利事業所得稅,准予扣抵其綜合所得稅,即可享受一八六億元的扣抵稅額,占全國可扣抵稅額總額793億元的23%。看到嗎?國庫在大失血中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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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兩稅合一?

      現行所得稅法第三條之一規定,公司發放股利部分所含的營利事業所得稅,准予全額扣抵股東的綜合所得稅,這就是所得稅「兩稅合一」制。二稅合一自民國八十七年開始實施! 這一來,營利事業所得稅僅是股東綜合所得稅的先行扣繳稅額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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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家庭收入的分類!

    九十六年國內七百多萬戶家庭,行政院主計處依所得高低分為五等分,在未接受政府社會福利補貼前,最低所得組與最高所得組的差距為七.五二倍,已連續五年擴大,創下六年來新高,是不是一種嚴重的警訊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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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的預算與還債!

目前政府每年的總預算中, 100元的支出中, 就有21元要拿來還債,因為動不動就來個特別預算”,每每一注就是幾千億,己經造成一種嚴肅的問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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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複課稅的問題!

「重複課稅」的問題,應在於公司與公司之間的股利所得課稅問題。台灣所得稅法第四十二條已明文規定:「轉投資收益免稅」,故已無「重複課稅」的問題,也就是此一問題已解決。

 至於公司與個人股東之間係屬不同的權益主體,歐盟已不認定有「重複課稅」問題,為什麼台灣有重複課稅之議,這完全是有錢人的把戲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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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稅率等於高經濟活動嗎?

如果低稅率等於高經濟活動, 那麼香港、馬恩島、維京群島可能是全世界國民所得最高的國家了 但是很遺憾, 看看世界國民所得最高的國家,多在歐洲特別是高稅率的北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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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登輝總統的「兩稅合一」是德政嗎?

政府要施政, 沒有錢,只好去舉債,目前政府每年的總預算中, 100元的支出中, 就有21元要拿來還債!現在政府舉債的數字如滾雪球般,愈滾愈大!兩稅合一之實施,營業所得稅成為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扣抵,等於没有了企業所得稅了,所以國庫少了很多稅收,而有錢人少繳了很大的稅金,造成貧富差距更加擴大!

什麼德政?說句難聽的話,只是對有錢人的政德罷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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